唐太宗李世民共有14个儿子和21个女儿,但他最爱的是嫡出的三子四女,换句话说,只要是长孙皇后生的,李世民一个一个都爱得不行。这七个子女中,最小的就是衡山郡公主。

衡山郡公主是李世民最小的女儿,长孙皇后去世时她才刚刚两岁。李世民不舍得将她交给其他嫔妃去养,而是亲自为她挑选了乳母,但这并不代表李世民不爱这个女儿,恰恰相反,李世民最疼爱的就是这个小女儿。在她八岁的时候,李世民就封她为衡山郡公主了。

首先说衡山郡公主的这个封号,按照唐朝的法律规定,凡是名山大川都不能拿来作为皇子、公主的封号,而衡山不仅是名山大川,五岳之一,而且还是中国佛教和道教的圣地。李世民衡山所在的衡山郡作为小公主的封号,很有打擦边球的嫌疑,但也从侧面说明了李世民对小女儿的宠爱。

此外,李世民给衡山郡公主开的“工资”也远比她的姐姐们高得多,因为她获得了衡山郡作为汤沐邑,也就是食邑。要知道,唐朝初年,公主只有在出嫁的时候才能获得汤沐邑,而衡山郡公主在八岁的时候就拥有了汤沐邑,可见李世民对她的宠爱到了何等程度。

不仅在封号、封地上,李世民给了小女儿特殊待遇,在挑选女婿上,李世民也是煞费苦心,但或许是太过于在乎了,反而没有取得好的结果。

李世民为衡山郡公主选的第一个夫婿是魏征的儿子魏叔玉。魏征是李世民最为信任和倚重的大臣之一,在魏征病重的时候,李世民曾带着太子李承乾和嫡女衡山公主,亲自去魏征府中探望病情,当时魏征已经不行了,李世民问,“你还有什么愿望吗?我一定满足你。”

魏征回答道,“嫠不恤纬,而忧宗周之亡。”直译过来就是,寡妇不愁织布少,而担心姬周的江山要灭亡。引申的意思为:我不担心自己个人的事情,心里只有国家的兴亡。

李世民大为感动,当即将衡山郡公主许配给魏征的长子魏叔玉,并对魏征说,“魏公,起来看看你的儿媳妇吧。”魏征强行挣扎着起身看了一眼衡山郡公主,但已不能给李世民拜谢行礼了。第二天,魏征去世。

当时,李世民将衡山郡公主许配给魏叔玉,极有可能是一时冲动,因为那时候衡山郡公主才刚刚八岁,而魏叔玉已经二十多岁了。

就在同一年,太子李承乾谋反事泄,侯君集、杜正伦两人都参与了此事,而这俩人恰好是魏征生前所推荐的人,于是李世民就对魏征多多少少有些意见。恰好此时,李世民又听说魏征生前曾将自己前后的谏言给史官褚遂良看,就更加不满了。

其实魏征这么做,也无非为了自己死后留名,但问题是魏征想留下进谏的美名,必然使得李世民留下昏庸的骂名,李世民当然不乐意。两件事情同时爆发,李世民一怒之下将魏征的墓碑推倒,并下手诏取消了魏叔玉与衡山郡公主的婚事。

李世民选的第二个女婿是长孙皇后的堂弟长孙诠。毫无疑问,李世民一生最爱的女人是长孙皇后,最信任的大臣是长孙皇后的哥哥长孙无忌,所以在唐初长孙家族备受李世民宠遇,很多人都做了大官。在长孙诠之前,已经有三人娶了公主了。只是这个辈分现代人不好理解,长孙诠以前叫李世民姐夫,娶了公主后就得改口叫岳父了,岂不是凭空矮了一辈?

贞观二十三年二月六日,,李世民在长孙皇后生日那天,敲定了长孙诠和衡山郡公主的婚事,并立即来时着手准备两人的婚事。出于对小女儿的宠爱,李世民希望举办一场盛大的婚礼,所以准备起来也就比较麻烦。直到三个多月后,李世民病逝,婚礼还未准备好。未能在生前看到女儿出嫁,这也是李世民的一大遗憾。

按照古代礼制,父母去世,子女要为父母守孝,当然不能举行婚礼,于是公主的婚事被迫临时取消。

李世民死后,高宗李治继位,他和衡山郡公主是亲兄妹,李治对这个最小的妹妹也十分疼爱。在除去丧服的时候,李治为了不耽误妹妹的青春,就下旨继续准备婚礼,准备在守孝一年后就为两人举行婚礼。

本来这是皇帝的家务事,但偏偏有人多管闲事,大臣于志宁上书坚决反对,搞得李治也不好多说什么,毕竟于志宁的理由很充分,而李治的做法却是有违礼制。

于是,这件事一直拖到永徽三年(652年)五月廿三日,也就是公主守孝满三年整的前三天,李治将妹妹改封为新城长公主,并增邑5000户,以庆贺妹妹出嫁。

大家看多了增加食邑、特殊待遇,可能没觉得增邑五千户有什么,毕竟搞特殊谁也搞不过太平安乐她们。但那都是后来的事了,放在当时,那真的是极少数,大多数的公主连新城长公主十分之一的工资都没有,有的一结婚就跟驸马去地方工作了,下次回来可能就得“运”回来了。

尽管婚事几经波折,但成婚之后公主与驸马感情和睦,“调谐琴瑟,韵偃笙簧。标海内之嫔风,为天下之妇则者矣。”可见,新城公主婚后生活十分幸福。

可惜好景不长,七年之后,长孙无忌因为反对立武则天为后而遭到陷害,长孙家族因此也都跟着遭难,新城公主的丈夫长孙诠被牵连流放到巂州,之后不久便被地方官奉旨杀害。

长孙诠遇害后,新城公主十分痛苦,她因为痛恨武则天,转而对哥哥李治也恨起来。可是,毕竟弄死自己丈夫的,是自己的亲哥哥啊,这仇还没法报,所以新城公主每日里郁郁寡欢,因为怀念丈夫,经常以泪洗面,并且从此不再梳妆打扮,以沉默消极的态度表达愤懑。

李治为新城公主选的第三任丈夫为韦正矩。看到妹妹日渐憔悴,李治心里也很心疼,他为新城公主精心挑选了新的丈夫,希望可以借此让妹妹走出丧夫的悲痛,重新开朗幸福起来。

李治选中的人叫做韦正矩,当时为奉冕大夫,五品官,李治为了抬高他的身份,对他进行接连不断地提拔,很快就升到了正三品的殿中监,连升八级,一时平步青云。

然而新城公主虽然答应了李治安排的婚事,但她对前夫仍然念念不忘,所以在与韦正矩结婚之后不久,就传出了韦正矩对公主失礼的传言,甚至坊间有流言称他曾动手打过公主。龙朔三年(663年)三月,新城公主暴卒,终年才30岁。

当消息传至宫中时,李治悲痛万分,一方面痛心失去了最疼爱的妹妹,另一方面,李治也悔恨自己拆散妹妹与长孙诠的完美婚姻,导致妹妹早逝。于是,李治抱着补偿的心理,下诏以皇后之礼将新城公主葬于昭陵旁边(以皇后礼葬昭陵旁),这在整个唐朝都是独一无二的特殊待遇。

由于公主死得很突然、蹊跷,再加上外界盛传公主去世前遭到韦正矩的毒打,所以李治命有司严审韦正矩,务必要让他交代清楚公主的死因。由于韦正矩的辩词前后矛盾,不能自圆其说,所以唐高宗便认定是他害死了公主,于是下诏将他处决,并将其家族流放。你说韦正矩怎么办,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是公主先动的手。

但是李治也知道,韦正矩是被冤枉的,所以后来还是把他和新城公主合葬到了一起,而且驸马碑至宋朝还存在。1994年,陕西省考古队在礼泉县烟霞乡东坪村发现了一座唐朝的古墓,墓主人就是新城长公主。考古人员发现,墓中壁画上的人物则全部被刮去了脸部。

这的确是一件非常蹊跷的事件,大部分人认为,这是李治在震怒之余,迁怒于曾侍奉过新城长公主的宫女们,所以才下令将她们的头像进行了破坏。但此说法过于勉强,李治如果真的要治宫女的罪,直接杀了给新城公主陪葬就是,不用这么麻烦。笔者最大的可能是盗墓人员所为,至于理由,或许是因为壁画无法带走,只能破坏了加以泄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