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北京安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律师,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首先,明确一下,您说的骨肉分离问题,应该指的是在离婚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

第二,从法律上说,离婚只是夫妻二人解除婚姻关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是不会因为夫妻婚姻状况的变化而变化的。

第三,离婚后夫妻二人依然是子女的父亲和母亲,对于未成年的子女来说,双方依然都是孩子的监护人,只是抚养权归属于其中一方。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也有义务配合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探视孩子。比如可以协商,周末探视孩子,寒暑假把孩子接过去与另一方同住。

因此,从法律上说,离婚会导致夫妻婚姻关系的结束,但不会导致父母和子女骨肉分离。

当然,从情感上说,也许会因为和一方的相处时间减少稍有疏远,但是也达不到骨肉分离那么严重的程度。如果是因为出现了有抚养权的一方,不让另一方探视孩子,这是违法的,这看似的“骨肉分离”的状况其实是违法带来的后果,另一方是可以通过诉讼维权的。

以上是我对您的提问的建议,仅供参考,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