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中的优势,加强屯溪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屯溪区司法局狠抓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工作,指导区妇联成立屯溪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近日,屯溪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区妇联挂牌成立。

在区司法局的指导下,区妇联行文下发《关于成立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屯溪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排查调解因婚姻家庭生活中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赡养、扶养、抚养、继承等各类矛盾纠纷,开展婚姻家庭方面的政策法律的宣传,解答关于婚姻家庭方面法律法规的咨询,并提出改善婚姻家庭关系的合理化建议等。调委会成员由区妇联、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及心理咨询师、律师等人员组成。该调委会严格按照“六统一”要求进行规范化建设,调解室设在区妇联权益部。

此举标志着屯溪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步入法治化、正规化轨道,也是屯溪区推动“枫桥经验”落地生根,发展壮大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的又一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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