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前言

疫情期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在线调解的多方参与优势,打通不同线上诉讼服务平台的通道,一件纠纷不同平台自动切换,法官、人民调解员无缝对接,切实提高矛盾纠纷的在线化解效率。

2020年1月29日在乌鲁木齐中院公众号上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活动指引”,公示了一审立案、二审诉讼费用审核等相应办公电话,并指定专人接听处理群众来电。截至目前,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接听群众来电咨询立案、交费、开庭等事务共计94人次,确保人民法院提供的各类网上诉讼服务被人民群众所周知。

在线调解是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两个“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工作要求、推进“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的一次有益尝试,满足群众多元化纠纷解决的需求,特别是在本次疫情期间,为不在本市或虽在本市但不便到法院、调解组织所在地参与调解的当事人提供了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式。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上线之初,乌鲁木齐中院加强与乌鲁木齐市司法局、律师协会的联系,组织人民调解员开展应用操作培训,积极录入人民调解员和调解组织名录。与新疆法院审判应用系统对接,当事人对在线达成的调解协议提出的司法确认申请,直接转入审判系统申请确认,实现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审判应用系统的无缝对接。

新疆移动微法院上线时,将其中的“在线调解”功能实现与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自动跳转,无暂缓延迟,整合汇聚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各方纠纷解决力量,有效促进矛盾在纠在线化解。为了确保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新疆移动微法院的全面覆盖,乌鲁木齐中院制作操作手册发送平台内注册的人民调解员,希望“宅”在家中的人民调解员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止战、便捷高效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做出贡献。

2020年2月25日,乌鲁木齐中院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一起侵害商标权案件,因为争议案件带有一定的专业性,所以人民法院指定了特邀专业调解员张桂丽主持调解工作,技术保障人员提前与特邀调解员、纠纷当事人进行了远程视频指导,测试网络是否畅通、画面是否清晰、声音是否响亮,电子签名操作等流程,确保整个调解过程不会因为技术原因而中断。

申请人、被申请人大家好,我们三方的视频和声音显示正常吗?

正常。

正常。

好的,我是乌鲁木齐中院特邀调解员张桂丽,现在就你们双方争议进行线上调解…

按照约定的时间,特邀调解员和纠纷当事人同时上线。通过特邀调解员引导,双方在线阐述了诉请和答辩意见并在调解员协调下对纠纷化解意见进行了协商,由于事先做了比较充分的工作,双方很快在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调解员在线出具了调解协议,实现30分钟结案。被申请人事后发来微信“谢谢法院和调解员为我们组织调解,谢谢政府对我们的关心,今后我一定守法经营,不给你们添麻烦!”

此次由人民调解员参与的“线上调解”工作标志着线上诉讼服务主体的增多。乌鲁木齐中院将进一步健全、推广在线诉讼模式,积极引导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案件当事人优先通过移动微法院、人民调解平台、远程视频接访、道交一体化平台等在线诉讼平台,提升疫情防控期间网上立案、交费、庭审、送达、调解等线上办案能力,努力做到司法服务不中断、职能发挥不缺位、整体工作不松懈。“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让更多的矛盾纠纷止于未发、止于未诉。

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期责编:马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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