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操是婚姻的产物,也中伦理道德的要求。所谓贞操,大体上是讲女子保婚前不能和男人发生性行为,谓之守贞;婚后不能和配偶以外的人发生性行为,也叫作守贞。所谓贞操观念,大抵出于此。

封建贞操观念是怎样残害女人的?

之所以有贞操之观,是古代妇女在家族中的地位决定的。在封建家族里,男尊女卑,妇女如同家族的奴隶,而奴隶最需要的就是忠诚,因而贞操观一再被男人和男人的世界看重。

贞操也即贞节,通俗的说,凡女人,不得婚前失身、婚后出墙,后来又将这种伟大的贞操范围一再扩大,如丧夫不嫁,甚至不能独身夜行。有一个贞操观残害女人最著名的故事:春秋的时候,鲁国国君有一个女儿嫁给了宋国的贵族,称为宋伯姬。一个深夜,家里的房子突然着火了,就在身边燃起熊熊大火之际,宋伯姬却不敢逃出着火的房子,为什么?因为“妇人夜出,必待傅姆。”傅姆就是保姆、用人,此时夜深,保姆不在身边,而妇女的贞操要求女人晚上不得孤身出行,结果,保姆因火受阻,不能前来,宋伯姬便被无情的大火给活活烧死了,归根结底,宋伯姬是被那无情的贞操观给活活烧死了。

封建贞操观念是怎样残害女人的?

古人曾大力倡导贞操观,如刘向《列女传》、班昭《女诫》等,大力宣传,秦始皇曾在泰山、会稽等地刻石提倡贞节,还将夫死守节一辈子的巴清寡妇召至咸阳,给予褒奖,后还为其筑贞节牌坊:怀清台。

到了宋代,朱熹和吕祖谦编订的理学入门书籍《近思录》中有这样一段话:或问:“孀妇于理,似不可取,如何?”伊川先生曰:“然!凡娶,以配身也,若娶失节者以配身,是己失节也。”又问:“人或居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曰:“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

对于贞操,鲁迅在《我之节烈观》中说:“古代社会,女子多当作男人的物品,或杀或吃,都无不可;男人死后,和他喜欢的宝贝、日用的兵器一同殉葬,更无不可。后来,殉葬的风气渐渐改了,守节便也渐渐发生……中国太古的情形,现在已无从详考,但看周末虽有殉葬,并非专用女人,嫁否也任便,并无什么制裁。由汉至唐也并没有鼓吹节烈,直到宋朝,那一班‘业儒’才说起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话,看见历史上‘重适’两个字,便大惊小怪起来。” 可见,对于贞操观,历代倡导,却并非强制,但到了宋朝以后,在一帮大儒的强力推动下,才愈演愈烈。

封建贞操观念是怎样残害女人的?

之所以这样,全是男尊女卑思想导致的。所以,后来即便到了西方的坚船利炮轰开了国门,先进思想鱼贯而入的民国,仍有大学者如辜鸿铭者,对男尊女卑之说恋恋不舍,自找出一套“惊人”的说辞来证明其合理性,有人问:“为什么男人可以三妻四妾,而女人却不行呢?”辜氏说:“只见过1个茶壶配4个茶杯,哪里有过1个茶杯配4个茶壶的。”引为笑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