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分为两种,一种是有些人道德品质败坏,根本不需要去理会,不值得搭理,不需要以人的姿态来与之对话,这是人最基本常识性的沉默;一种是伤心到底以至于绝望的沉默,这是建立在人和人的曾经真情基础上的一种沉默。显然,后者是高贵的。因为这样的沉默是建立在一种曾经亦或是亲情之爱,亦或是友情之爱,亦或是爱情之爱,是建立在“真爱”的基础上的,才痛彻心扉到拿出自己最珍贵的行为表明自己与之决绝。这种沉默是“金”中的金子王,因为最高贵的惩罚是是沉默,最矜持的报复是无视。也只有伤心到极致,才会如此不去吝惜自己最后一把珍贵武器,将你当做路人待之,所以选择沉默。对于提出问题的你,你遇到了,那么你也有一分幸运,起码证明这个人路过你的世界,给予过你真情。我建议你如果能挽回,请尽力而为。如果很难,也请给以尊重。

因为当一个人伤心到极致,其才会明白什么是自己最想要的,什么是自己需要舍弃的,什么是需要自己需要珍惜的,就不用再去多费口舌,笔者曾经也有过这样的经历。那是我的一个老乡,是我的一个好朋友,是我的一个好兄弟,可是,你不曾想这样一个人会去如此伤害你。

做律师这行,不仅要有深厚的专业功底,最重要的是人品要过硬。但是,也会偶尔遇到几个不地道的当事人。在我刚来北京执业的时候,我的老乡有一个合同纠纷,他早年在某地施工,可对方抵赖,由于没有签订施工合同,坚持不给项目费用,标的额涉及到几百万,也不是很大。我接手此案,无数个夜晚研读证据材料,多少次与当地沟通协调,多少次呕心沥血写诉状、代理词、质证意见、调取证据申请书,此案历经了五年,此案经历了一审、二审、再审,经过这么久,经过这么多的努力,快要有结果的时候,我却迟迟看不到心中预想的光明。正在我心中充满疑惑的时候,经过后面和法院的沟通,我知道此案当事人背着我早已和对方私下和解,达成了调解书,对方已经给他二百万律师费了。这个当事人不想给律师费,就算了,然而,其也不该这样隐瞒案件结果。对于律师来说,律师费固然重要,但是,自己为此付出这么多精力和心血,其案件结果远远胜于律师费。整个案件是我经过深入研究案情,多方协调沟通才为这个当事人换取来的好结果,当事人却对此只字不提,可是,“纸终究就是包不住火的”。从此以后,这个老乡再向我咨询法律问题,我也不再对其回复。因为其做法已经伤了老乡情,朋友情,兄弟情,不值得再去付出真情,不值得再为其浪费时间,不值得再去理会。

以上是我对此问题的个人见解,仅代表个人看法。

当一个人心痛到极点,为什么选择沉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