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职律师来回答这个问题。

首先你讲到的约p一次表明你们发生关系时是没有金钱交易的意思表示,属于你情我愿的范畴,如果如果事先没有达成金钱交易的模式,就不属于嫖娼。

开房后发微信红包,如果只是临时起意转发红包,在此约p已经完事了,就属于单方民事赠与行为。

总之,嫖娼是双方达成卖和嫖及达成金钱价格的意思表示,事后临时起意的赠与行为不构成卖淫嫖娼

社交软件上约炮,开房后发了微信红包,会不会认定为嫖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