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事律师徐义明解答服刑期间可以结婚吗?

刑事案例“吕某在一起打架斗殴事件中致使他人重伤,被法院认定犯有故意伤害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吕某和女友的感情一直很深,加上吕某的母亲望儿子能够尽早结婚,以完成自己的心愿。于是吕某和女友商量之后决定结婚,可是吕某正在服刑。请问,他们可以结婚吗?”

南京刑事律师徐义明表示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服刑的人能否结婚,但是根据《婚姻法》第八条的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这就规定了结婚这一重大的民事行为具有人身属性,不能由他人代理,正在服刑期间的人丧失了人身自由,无法亲自实施结婚这一法律行为。

但南京刑事律师徐义明表示服刑人员申请办理婚姻登记,应当经过监狱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服刑人员无法出具身份证件的,可由监狱管理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材料。缓刑、假释的人,在缓刑或者假释期间,他们的恋爱与结婚问题,只要合于婚姻法规定的条件,是可以允许的。

南京刑事律师徐义明特别提醒办理服刑人员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服刑人员监狱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如有需要刑事律师的可以百度搜索徐义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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