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的两个小孩只有4岁和6岁,是什么人会对孩童有如此刻骨仇恨?一种可能是大人之间的矛盾迁怒于孩子;另一种可能孩童的行为激怒了杀手,那么这个杀手一定是心量狭小,脾气暴躁之人。

如果说有外村陌生人来加害,除非被雇凶,否则决不可能对孩童下手。这个杀手大多可能是本村人,具备作案时间、作案动机、作案能力,是个文化不高、头脑简单、四肢发达之人。

符合这些条件的本村嫌疑人应该很少,只是当时办案条件受限,办案人员简单粗暴;侦察和收集的证据链不牢靠,漏洞颇多。时隔26年再来寻「凶犯」难上加难。

张玉环被无罪释放,说明原来定罪的证据证明力不够;或者说证据不够充分有效,没有唯一性或排他性;犯罪事实还不能成立。

刑法虽然「疑罪从无」,但也不是没有疑点存在;比如麻袋补丁的事,虽张玉环妻子说家中都是用布来补的;但谁能排除麻袋不用布来补的可能性。

再说案发时间的表述出入,谁又能证明他人的证言具有一定的准确性,不存在任何误差;说到血迹血型等,那才是收集证据一大疏忽。

张玉环案定罪证据证明力不够,罪证不成立;说明国家的司法纠错体制公平合理!此案只有将「真凶」捉拿归案,才是圆满的结局。

张玉环无罪释放了,警方是否当时还有其他嫌疑人的线索被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