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先提离婚,谁就吃亏么?

谁先起诉离婚,谁就吃亏么?这是我们在咨询中经常被问到的一个问题,被它困扰的当事人的数量,远远超过我们的预期。

但其实,不存在“谁先提离婚谁就吃亏”这回事。咱们先来看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即所有的民事诉讼中,各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都是平等的,法律适用也是平等的。不存在原告或者被告吃亏或者占便宜的说法。

而离婚诉讼作为家事纠纷,诉讼双方的诉讼地位平等体现的更为充分。比如说,在一般的民事诉讼中,被告如果想主张与本诉相关的权利,应该提起反诉;举个例子,原告起诉被告要求偿还借款,而被告当时借钱时留了一些质押物在原告那,如果被告想要回质押物,就要单独提起一个反诉;但是在离婚诉讼中,原告要求分割被告名下的房产,如果被告也要求分割原告名下的房产,是不需要再提反诉的,被告可以直接向法庭说明原告名下的房产也是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直接要求分割即可。

而且在离婚诉讼中,原告的起诉状中对诉讼费的主张应该是要求原被告共同承担,而不是像一般的民事诉讼起诉状中都会要求被告承担。因为离婚诉讼中处理的财产、债权及债务、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等等都涉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在离婚诉讼中就不存在一方完全胜诉另一方完全败诉的情况。

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想取得对自己有利的财产分割或者想争取到抚养权,唯一的途径都是,尽量多的收集有效证据,并委托一位专业的离婚律师以正确的理解、适用法律法规。

法官既不会因为一方先提了离婚就给他少分财产,也不会因为一方被对方起诉了就把抚养权优先判给他,更不会因为一方先提了离婚就把他认定为过错方;实际上很大一部分离婚纠纷是因为原告无法继续忍受对方的出轨行为,而在这些案件中毫无疑问被认定为过错方的只会是被告。

因此,所有的判决都是建立在有效的证据收集及正确的法律适用之上。

当然,这一情形是有可能在协议离婚中存在的。比如双方都想离婚了,但考虑到自己想离婚的意愿一旦暴露,极有可能会成为对方离婚谈判中的筹码,对方可能会利用自己急于离婚的心理在财产分割上向己方施压。所以我们建议,如果准备协议离婚,更要学会不动声色,如果不确定自己具备足够的谈判技巧,可以请律师成为你的谈判队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