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李银河先生原文全文:(见李银河新浪博客)

  我一生囿于书斋,著作等身,但是真正全情投入的只有《虐恋亚文化》一书。1997年上半年,我在英国剑桥大学访学,为了做这项研究,天天泡在剑桥大学那收藏丰富的图书馆里读书查资料。从住处到图书馆,我每天都会走过剑河,常常在古旧的小石桥上,看着河中的涟漪,想着徐志摩的诗句,抚今追昔,流连忘返。

对李银河《虐恋小说<黑骑士的王国>自序》的思考

  英国人酷爱虐恋,早在维多利亚时代,妓院都会备有专门从事虐恋类服务的设施和人员,一位专业女主人发明的专供鞭笞之用的“伯克利木马”闻名遐迩,爱好者趋之若鹜。所以在英国研究虐恋是非常恰当的,那里即使算不上虐恋的发祥地,也要算是个极其盛行的流行地吧。有的理论说,这跟英国人特别看重端庄的社交礼仪有关,也有理论则认为,这种爱好与英国的贵族学校盛行鞭笞惩罚有关。直到我在英国的1997年,英国人还在为是否取消学校的鞭笞惩罚而争论不休。拘谨的英国电视节目中,在深夜11点以后常常会看到与虐恋有关的谈话节目和娱乐节目。

  我从很小就对虐恋有感觉。有时会自我检讨:我为什么会喜欢这样的性呢?为什么别人的性都可以堂而皇之地表达,而我的就如此可耻呢?仅仅因为喜欢的人少,它就可耻吗?仅仅因为别人不能理解,它就可耻吗?仅仅因为与众不同,它就可耻吗?它真的与众不同吗?有时我觉得,它只不过是在性欲从强到弱的色谱当中属于较强的一端,口味较重的一端,而较强的性欲就比较弱的性欲可耻吗?口味重就比口味轻可耻吗?有时我又想,它只不过是将性与惩罚、羞辱、权力联系在一起,把痛感与快感联系在一起,而与痛苦联系在一起的性欲就是可耻的吗?不同的社会学调查统计结果显示,人口中有5-30%的人有过虐恋实践;有10-49%的人有过虐恋想象。由此可见,即使虐恋的确是少数人的爱好,那也是一个无法忽视的少数。

  福柯对虐恋的一个想法很值得关注,他说:“我不认为这一性实践运动是泄露或暴露出深藏于我们无意识中的虐恋倾向什么的。我认为虐恋远远超过了这个;它是对快感的新的可能性的真正创造,这种快感的可能性是人们以前从未体验到的。”福柯一直在纠正人们对性的一个看法,那就是从19世纪性学出现以来,所有的人在谈到性的时候都把它仅仅看做人类的无意识的生理欲望,而且把这些欲望细分为正常的和反常的,常态的和变态的。虐恋当然早就上了心理分析学中反常和变态的名单。福柯对这一性学理论的颠覆性思考在于:他把欲望置换成快乐(快感)。他不认为虐恋是性欲的一种偏离了正常轨道的变态,而仅仅把它视为人们追求快乐的一种方式,一种风格,一种对身体快感和人际关系的创造。如果我们按照福柯的想法来看待虐恋,将会是多么轻松和释怀啊。

  除了被指为变态之外,虐恋遇到的最大非难来自激进女权主义者,他们认为,虐恋属于政治立场错误,罪名是“政治上不正确”(politicalincorrectness)。肯定虐恋的自由主义女权主义者与这种指责展开辩论。这场论争旷日持久,被称为性战(sexwar)。在我看来,对虐恋的这一指责完全是以偏概全,他们只看到虐恋活动中女性沦为男性的奴隶,被鞭打,被欺凌,没有看到虐恋爱好者人群中其实有更多的男人愿意成为女人的奴隶,更不必说还有许多男男之间的奴役关系和女女之间的奴役关系。我们绝不可以认为,男主女奴的关系就是政治上不正确,而女主男奴的关系就是政治上正确;我们也不可认为,只要是奴役的不平等的关系,就一定是政治立场错误。因为在虐恋活动当中,双方的权力关系是自愿的和游戏性质的,与政治立场和现实生活中的关系平等与否基本无关。

  据我所知,我所崇敬的大学问家福柯是虐恋爱好者,我所喜爱的美国著名女权主义人类学家葛尔·卢宾更是一位大张旗鼓的虐恋爱好者。我感到与他们心意相通,并且大受鼓舞。我对他们的学问佩服得五体投地,对他们的生活方式心向往之。我也因此而心中暗喜——我的爱好也因此不能算特别不登大雅之堂吧。我内心反倒觉得,其实,它也许恰恰是“大雅”本身。虐恋的社会学特征是它的爱好者大多是社会中上层人士,听上去很奇怪,其实道理很简单:如果一个孩子从小生活在粗粝的环境,爸爸天天痛打妈妈,他是绝不会对虐恋中的暴力美学有一点点感觉的,他厌恶还来不及。而精致的生长环境才能造就对性欲的这种精致的感觉,所以虐恋中蕴含着真正的优雅。

  有一种观点认为:色情是贵族生活方式的产物。我以为虐恋也是如此。它不仅是在温饱不成问题的情况下才能有的,而且是在自由不成问题的情况下才能有的。如果一个人处于温饱不得保证的情况下,你就不能拿他的贫困状况开玩笑、做游戏;如果一个人处于暴力关系的威胁之下,你就不能拿他遭受暴力侵犯开玩笑、做游戏;如果一个人处于奴役状态下,你也不能拿他在奴役状态下受欺凌开玩笑、做游戏。换言之,对于那些做主人奴隶游戏的人来说,现实中的奴役关系必定已不存在;对于那些做暴力游戏的人来说,现实关系中的暴力必定已不存在。这就是虐恋活动的精华所在。它是贫乏的俗世生活中的奢侈品,是性感的极致,是人类性活动及生活方式的一个新创造,是少数最懂得享受生理与心理快感的人们的一个游戏,是人类感官的极限体验。

  这种感觉不容易在现实中实现,按照弗洛伊德的理论,原欲受阻会升华为艺术文学美术音乐,而这个集子当中的小说应当说就是我的原欲受阻的产物。我自己写的时候,身体是有感觉的;而有的读者看的时候,身体也是有感觉的。我喜欢这感觉。中国古文人云:志不出于淫荡。古人吟诗作画的抱负不过如此,我的抱负也不过如此。

  《洛丽塔》的作者、文学巨匠纳博科夫曾提出过一个振聋发聩的论断:“在一个自由的国度,没有一个作家要费神去为肉感与美感(sensual and sensuous)的确切区分而操心。……在我看来,一部虚构的作品得以存在仅仅在于它向我提供了我直截了当地称之为审美快感的东西,这种东西是不知起于何因、来自何处、并与其他的存在状态相连结的一种存在观念,其中,艺术(奇特性、敏感性、亲切性、狂喜性)是标准。这样的作品并不多,其余所有的作品或者是谈论问题的无价值的文学作品,或者是某些人称之为观念文学的东西。”引这样长的一段话,目的是为我的小说“正名”,在这个小说集里,我没有费神去区分肉感和美感,虽然我所处的国度还不是一个纳博科夫意义上的自由国度,但是人的精神和想象力是不管什么国境线的。我希望,按照纳博科夫的标准,我的小说应当属于有价值的文学艺术的范畴。

  小说写完之后,我曾怀着忐忑的心情问过友人冯唐,它们算不算好的文学。他没有正面回答,只是委婉地说:“现在呈现的文字带了很多你作为优异社会学学者的特点。”我的确不是一个好的小说家,主要的问题是,我的小说带有论文味道,而且我对写细节极其不耐烦。我在文学上除了欣赏和酷爱之外,也没有什么抱负。所以我宁愿把这本小说集当作我的虐恋研究的小说形式的图解来看,说得更直白一些,我想通过小说让大家知道虐恋是怎么一回事,喜欢虐恋游戏的是怎样一群人。当然,如果人们能从小说中看到一点点美,得到社会学研究知识之外的审美快感,那我就喜出望外了。

  李银河 2012年7月

  这个序言,是李银河自己思想认识的倾诉,倒也无可厚非,如果一般人如此说,对于像我这样的读者,则仅是知道了一种认识的存在,绝不会大惊小怪。但因为是在本人成长过程中有着一定影响的李银河先生的文章,自然产生的思考就多了一些。特别是对第七自然段所言,就有了一些想法,发在了李老师新浪博客的原文之后。我是这样写的:

  李老师的这段话,从逻辑上说,无疑是毫无瑕疵的。但从实际意义上却是无异于饱食不可终日的具体描述。假如,一个人在自己享有温饱、自由、尊严、安全等等等等作为人所需要的一切的时候,还想着其他人——同时代的人和后来人,多少人没能享有这些,或者甚至根本享有不了这些,面对人间的暴戾、灾难以及潜在的危害未来的诸多因素(写到这里,我注意到李老师文中附图,本该秀美无比,令人遐想无限,特别是徐志摩的诗歌中给人们无限美意的那个小桥下本该清冽干净的像天上虹似的清泉,在图中我们所见却是污黑的,实在使人大脑中因徐诗留下的美好几乎荡然无存,还深忧英国的污染只怕不比中国轻微,这,怎能不进一步产生对后代生活环境的担忧?),如何去唤醒人们,共同努力去有效化解,该有多少事值得我们去做,还有闲暇去寻求李老师所研究或欲体验的感觉么?即使到了人类大同时代,每个人都十分的幸福自由,但想到人生下来就是一团肉,上辈的思想道德和知识文化不能遗传,如何将每个后来人教育成为承上启下的合格公民合格人才,让美好与幸福在全人类代代接续,也是那时的每个人所要努力的,我想也不应将精力放在如此无聊的事情上面。

  写到这里,我进一步在想,近四十年前的李老师和林春大姐,写出了那样正气盎然鞭辟入里影响深远的那篇民主法制的雄文,如果路接着走下去,该有多大的成就和影响,对人类尽快实现大同,该有多大的贡献啊!可为何却走到今天,出现这样几乎无所事事,干着对社会进步与那篇民主法制文相比作用甚微的事呢?如果能有人将各种原因研究清楚,该是对社会多大的贡献啊!我倒希望李老师能将之进行研究,那才真是功德无量啊!

  本人不才,不对之处,请李老师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