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当地一位网友介绍,自己的爱人于2022年6月16日在宜宾市叙州区长江大道某妇产医院做妇科手术,在各项检查后,在与医院的钟院长谈好以12000元的手术费用包干的情况下,接下来就开始上手术台做手术,可是做了一半的时候,钟院长跑出来告诉说,他们请的二医院的妇产科主任医师过来,在手术中觉得有点麻烦,叫他们加点钱,然后她才跑出来叫自己再加1000块钱,交了才接着给做手术。

网友表示:在那种情况下自己也没办法,当时身上也没钱了,也就只有答应了,马上去找亲戚朋友借钱来补上这后加的1000块,感觉医院趁人之危,不守诚信,后来出院之后投诉到了叙州区卫健委,可是卫健委的工作人员说交给执法大队处理了,就没消息了,等了两个礼拜,打电话过去问,然后工作人员告诉知要自己协商解决,难道医院这样的做法他们就不管吗?

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员会回复:

一、关于您反映区卫健局对您投诉宜宾**妇产医院术中加价的处理情况

经查,您于2022年8月8日通过12345市民热线对您和宜宾**妇产医院发生的纠纷进行了投诉,收到该件后,区卫健局立即安排相关人员对您反映的问题开展了调查核实工作,2022年8月9日,区卫健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与您进行了沟通,对您反映的问题作了进一步了解。2022年8月10日—8月14日,区卫健局执法人员依法提取了宜宾**妇产医院的执业许可证件、涉事医务人员的执业证件、以及您爱人的病历复印件、住院费用清单等相关资料,并于2022年8月15日对涉事医院的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了调查。

2022年8月17日区卫健局工作人员再次电话告知您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依法调查中,并且告知了您医疗纠纷解决的相关流程。截至2022年8月26日,区卫健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主刀手术医生等6名当事医务人员和2名医院负责人开展了询问调查,并组织市区两级妇产科质控专家对您爱人的就诊情况开展了病历合理性点评工作。

综上,区卫健局已经对您所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处理,不存在不管不问的问题。

二、关于您反映宜宾**妇产医院术中加价的问题

经查,您所反映的宜宾**妇产医院术中加价的问题属实。我区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之规定,对宜宾**妇产医院术中加价的行为给予以下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3万元; 3.不良执业行为记4分。同时,我区已责成院方退还了您加价手术费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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