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将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矛盾作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及平安酒泉建设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多措并举推动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质增效。

强化组织保障 构建齐抓共管格局

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联动、协调高效的的婚姻家庭矛盾调解工作格局,将“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目标和考核体系,建立“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考评工作制度,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执法检查,重点监督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及妇女儿童侵权案件,提升权益维护水平。市委政法委联合8部门制定下发《酒泉市关于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落实落细,实现由“软”要求向“硬”约束转变。

完善联动机制 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建立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健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定时定点坐班、常态送法进户、亮牌服务公示、业务培训交流、一呼百应推送”等制度,推动形成工作互联、平台互通、载体互融、资源共享的部门联动体系。公安部门对家庭暴力警情及时出警,主动调处,有效预防了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法院按照“先调解、后诉讼,在诉讼中先行调解”的原则,通过调解、不公开审理、人身安全保护令、巡回审判、新领域公益等手段,依法为妇女儿童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全力维护婚姻家庭稳定。公安、司法、妇联等部门常态化排查,建立村(社区)重点人群和高风险家庭情况台账,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2021年,全市共接待调处各类婚姻家庭纠纷920件,调处率达到91.08%。

搭建服务平台 壮大婚姻调解队伍

建成市、县、乡、村四级16个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26个妇女维权合议庭,6个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13个反家暴庇护所,491个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点),开通8条12338妇女儿童维权热线,开设酒泉妇女微信公众平台维权端口,落实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进一步织密维权网络。倡导妇联执委、网格员、巾帼志愿者双向任职,推动1230名妇联执委担任网格员,协调妇联工作人员、巾帼志愿调解员、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室入驻综治中心、基层派出所,实现婚姻家庭矛盾调解工作网格化管理,网络化处理,打造线上线下“一站式”“一网通”婚姻家庭矛盾调解服务模式。广泛吸收巾帼志愿者10875人,主动走进居民家中倾听社情民意、排查矛盾纠纷、开展预防化解、宣讲法律法规,实现了“小事不出家,大事不出社(村),矛盾不上交”。

打造调解品牌 创新服务家庭模式

推进“汇聚幸福·和合之家”标准化建设,为广大妇女和家庭提供个性化、精准化、专业化、全程化的婚姻家庭服务。开设婚前辅导课程,积极探索将颁证仪式引入结婚登记流程并常态化开展。聘请心理咨询师、法律工作者、社会工作师、孝老爱亲道德模范、金婚老人等组建专业志愿服务团队坐诊、坐班,开展专业讲座、咨询释惑,厘清婚姻问题,化解矛盾纠纷。深化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和离婚辅导,探索离婚冷静期内对当事人开展婚姻危机干预的有效方法和措施,按照接访、评估、分类、施策、跟踪的工作流程,采取一人一档、一家一方案的工作制度,聘请招募具有心理咨询服务资质和法律资质的服务团队,用专业的力量调解劝和“激情离婚”“冲动离婚”对象。创建“真心好大姐”“爱心妈妈唠嗑队”“爱心阿帕”“同心志愿服务”等巾帼志愿服务品牌,持续壮大群防群控工作力量。

开展普法宣传 提升法治德治水平

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未成年人保护、重点人群服务,强化涉及婚姻家庭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和家庭成员树立现代法治理念。2021年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宣讲7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参与4.13万人次,广大妇女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自觉性得到增强。深化“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命名全国、省、市“最美家庭”222户,打造“最美家庭”光荣榜、家风家训长廊480个,开展“最美家庭”故事、家庭教育、心理调适、和谐家庭建设宣讲活动1225场次,弘扬家风家训、厚植和谐根基,切实将平安家庭创建作为社会治理的坚实基础筑牢夯实。

(根据市妇联提供内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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