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唐朝是我国历史上最为璀璨的一个朝代,不管是在政治还是经济,亦或者是文娱方面都有了高速发展,给后世子孙留下了宝贵的财富。而在很多方面,唐朝都开创了先例,比如历史上第一个女皇帝的诞生就是在唐代。首个有关于婚姻的法律制度也出现在唐代,这也注定着唐朝时期女性的婚配和从前有了很大的不同。

古代婚配

古时候妇女地位非常低,她们只能从一而终,不能有反抗的思想,否则丈夫一封休书就可以把女人随意抛弃。古代封建思想较为严重,妻子一旦被丈夫休掉之后很难再结婚,而且在娘家的名声也不好。唐朝时期大力推动经济发展,是一个包容性很强的时代,在婚姻制度方面也是一样,对女性的要求相对而言更加宽松。

唐代女性社会地位之高

一、唐朝婚姻缔结

唐太宗在位期间颁布过男女结婚年龄的相关法律,男子满20岁,女子满15岁就可以进行婚配。未来如果出现了意外,比如一方死亡,过三年期后就可以再行婚配。而到了唐玄宗执政期间,法定年龄开始降低,女性13岁,男性15岁就可结婚,之所以这么做,目的是为了促进人口增长。毕竟在古时候还是以农业为主,繁盛的唐朝也不例外,必须依靠劳动力,才能促使经济不断发展,唐代结婚讲究门当户对。

《唐律疏议》中有记载:人各有偶,色类虚同,良贱既殊,何宜分配。

唐朝女性的自由生活

不过虽然唐代讲究门当户对,仍然有许多爱情突破门第观念,因此门当户对在唐代并不是唯一标准。除了讲究门第观念之外,唐代也有一些不能结婚的情况,比如同姓者不可以结婚,有罪在身的女人不可以结婚,五服内的亲戚也是如此,服丧之间不可以结婚。现代社会结婚体现在结婚证上,而在古时候,绝大多数朝代都没有结婚证。唐朝时期也是一样,但当时却有了婚书,意义和结婚证是一样的,有法律效应。对于妇女来说也是一种保护方式,从这方面也体现出了唐代婚姻的重要性。

唐代男子惧内

二、唐朝婚姻的解除

唐代夫妻享有同等的权利及义务,在这样一个独特的社会环境中,出现了这样的一些现象,男子开始惧内,妇女贞操观念变得淡薄,甚至在皇室之间也出现了淡泊的贞操观。在当时的一些旧书中,皇室妃子私通的现象非常多,除了这一现象之外。因为唐朝时期社会风气较为包容,在面对不幸的婚姻之后,女性有了更多的选择权,这也促使唐代时期离婚成了一种很正常的状态。女性不再依赖男子,她们愿意勇敢追寻幸福,努力维护个人权益,但受到社会风险限制,这一现象并不是十分普遍。

唐朝平等的夫妻关系

与离婚制度相比,当时的再婚制度显得更全面更包容,妇女丧夫或者与丈夫离婚之后可以再嫁,不必再像从前一样遭受舆论谴责。据史书记载,在整个唐代,公主再嫁的人数多达二十余人,这说明在皇亲贵族中,妇女再嫁并不奇怪。除了皇室上流社会,官宦之家的女儿再嫁,又或者是儿子再娶也很频繁,就连读书人家也是一样不再禁止女性再嫁。而在财产继承方面,虽然对女性仍然不太公平,但有规定嫁入夫家之后,携带过去的嫁妆属女方一人所有,受到法律保护,古时候父母嫁女会准备丰厚的嫁妆,这样即便离异,女性仍然可以为自己争取财产。

唐朝婚礼

结语

唐代是物质飞速发展,是精神文明高度发展的一个朝代,而女性在婚姻里的状态也可以体现出一个朝代的方方面面。唐朝时期的女性比起其他朝代的女性已经自由了很多,她们在社会上的地位比从前有了很大的提高,导致女性对婚配有了更多的想法和追求。

如果女性在家庭中觉得不幸福,可以与男方签下和离书,当时的律法对女性也有一定的保护。随着社会以及时代的发展,现代人遵循一夫一妻制的观念,男女双方必须在自愿的前提下结婚。虽然唐朝女性的自由性与现代无法相比,但毕竟当时是封建社会,总体来说唐代对婚姻的开创性仍然值得我们敬佩。

参考文献:

《唐律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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