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规家具店订购家具,货款付了,临到拿货时才发现商家早已人去楼空。近日,吉安县警方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为群众挽回损失7万余元。

2020年10月份,吉安县的周女士到某品牌家具店采购时,看到该店规模不小,家具品质也不错,就决定在这里定制新房的一套家具,并当即与店主罗某签订了购买合同,还交付了全额货款。可直到周女士的新房装修完,等着家具住进新房时,却迟迟没能顺利交货。

据周女士回忆,在之后的一年多时间里,她曾多次催促罗某交货,可罗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推拖,无奈的周女士只能一等再等。直到去年12月份,周女士再次前往罗某店里时,却发生了让她意想不到的事情。“店里的家具都搬完了,人去楼空,里面一片狼藉。”见此景,周女士立即拨打了罗某的电话,可是对方一直处于关机状态。于是,惊慌失措的周女士报了警。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对该案进行了调查。在调查中,民警发现与周女士有同样遭遇的还有另外2名顾客,她们都曾在罗某的店里定制了家具,并交付了货款,共计 7万余元。

经过调查取证,民警初判罗某的行为涉嫌合同诈骗,并决定对罗某实施抓捕。罗某为了逃避打击,经常变更联系方式和住址,民警则通过数月的分析研判和摸排蹲守,于今年3月12日将其抓获。

据犯罪嫌疑人罗某交代,其在明知其经营的品牌家具店已被总公司终止销售代理权且自身负债严重的情况下,仍与受害人签订定制合同。罗某在收取货款后,并未用于向总公司定制家具,而是用于其个人挥霍,待合同到期后,他便以各种理由拖延交货日期,直到关店失联潜逃。

目前,吉安县警方已为周女士等3名群众挽回全部损失,犯罪嫌疑人罗某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要想减少合同诈骗行为,最重要的还是要提高人们防范意识,谨慎地签订、履行合同。

在签订合同时,充分利用政府各职能部门来核实对方身份的真实性、主体资格、是不是具有代理权或经营权等。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要时刻观察对方履行合同的实际行动,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关义务;要注意对方如何处分了财物,有没有转移或是携款潜逃的迹象;并且要随时关注对方的经营状况。

出现合同纠纷之后,要查明纠纷的原因和实际产生纠纷的事实,自己把握不了的咨询律师或专业人士,如果认为涉嫌诈骗的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

来源:吉安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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