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案今鉴

清末,直隶清苑县有两兄弟因父母亡故,分家另过。大哥勤劳本份,日子过得好,有一子也娶了媳妇,小两口感情甚笃。老二两口子好逸恶劳,分得的家产吃光喝尽,不时找大哥接济。一日,老二媳妇急找大哥借钱,正赶上侄媳妇在厨房做饭,婶母就来帮厨。此时,侄子从田里归家,进门就喊饿,媳妇赶忙给丈夫端上饭菜。饭刚吃完,小伙子突然满地打滚,痛苦不堪,只见七窍流血,登时身亡。媳妇大惊,不知所措,婶母大呼:“不好啦,媳妇毒死丈夫,来人报官啊!”乡亲们连拉带拽将小媳妇扭送官府。在县衙,小媳妇熬不住重刑,只得招供,是和表兄某甲合谋将丈夫毒死。传来表兄,一脸木讷,他那见过见过大堂的威严,早就魂不附体,让说什么就招什么。经过反复三年的审理,此案县衙报结,呈府衙复核。知府阅卷后,对案件颇有疑问:“小夫妻并无瑕嫌,而奸情之说仅是口供,毒药何来?等等。”知府想到清河张县令善解疑案案件,就发公文调他复审此案。

张县令接过三年来的这个陈案,卷宗达到一尺多厚,卷中所载小媳妇的口供多次反悔变化,“奸夫”表兄的口供更是前后不一,疑点重重。于是对涉案人员一一提审。问老大夫妇道:“儿媳妇待你二老如何?与表兄之奸有之乎?”答道:“孝顺公婆,夫妻和睦,并没有见其与表兄来往。”问到表兄,其哭泣言道:“吾供非奸,则将对我动刑,若供有奸则离死不远,小人不知所供也。”而问到老二媳妇,其言:“贱妇杀夫,绝大伯子嗣,我亲眼所见,不杀贱妇难平我愤。”张县令随后传下口信,明日全案复审,必晓真凶!

翌日,天刚放亮,在案诸人列跪堂上。见人俱齐,张县令说道:“死者夜间托梦告我矣,言道:‘吾确是中毒而亡,然毒吾者非我妇也,真凶必右掌变青。’”张县令言毕,环视观察所跪人等,继而再道:“死者又言‘毒我者其白睛变黄色也。’”言毕,又以审视众人。稍许突然将惊堂木一拍对老二媳妇喝道:“杀人者汝也!”老二媳妇惊呼:“冤枉!贱妇已自认弑夫,如何是我?”张县令驳道:“你已自认,何必抵赖?”“我怎是自认?”张县令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吾言杀人者右掌变青,诸人皆自若,而你则急自视己掌,是你自认;吾言杀人者其白睛变黄色也,诸人皆自若,而汝夫急视汝睛,是汝夫代你供认也,何再抵赖!”面对张县令的威严,老二媳妇只好招认。原来老二夫妇久存吞并老大财产的歹心,每至老大家必带砒霜,伺机投毒,当日见侄媳妇做饭,搭讪之间,将砒霜投入锅中,意将老大全家毒死,没想到侄子因饥饿先吃下毒饭而亡。

随后小媳妇和表兄被释放归家,老二夫妇明正典刑。三年冤案,两堂数语,厘清昭雪,众人钦佩,皆称张县令神明。张县令答道:“神明岂有,只不过察言观色罢了。”

摘自《我佛山人笔记》

律师简评

《我佛山人笔记》,清代笔记小说,发表于二十世纪初,作者吴趼人(1866-1910),清末小说家。字茧人,原名沃尧,后改研人,南海人。因住佛山,自称“我佛山人”,是清代谴责小说的代表作家,著有《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等,轰动一时,影响深远。

本则案例记述了弟弟、弟媳为占有哥哥一家的财产,不惜投毒害死哥哥全家,没想到只死了侄子,但嫁祸侄媳。初审官吏刑讯逼供,造成无辜者身陷囹圄,真凶逍遥法外,但是复核阶段张县令爱民缉凶,最终查出真凶的故事。张县令不愧是知府欣赏的有才干的官吏,通过阅卷、讯问当事人,了解案件前后经过,以异于常人的审讯技巧及大胆假设,通过对话进行心理分析,揭示作案动机和方式,使真凶露出马脚,认罪服法。

在我们今天看来,也许张县令的讯词荒诞迷幻,但是话语撞击到犯罪者心灵,使其举止、言行失措,取得了查明真相的实际效果,从方法论角度仍然有借鉴之处。张县令总结他的做法是“察言观色”。“察言”者,通过与对方交谈,确认真实与谎言,以及更多的涉案信息,其中试探和误导相互使用,目的使听话者误解和上当,还原客观真实;“观色”者,是通过对方的外貌、神态、表情变化,了解其内心世界。本案中,张县令察言观色是先给案犯编造一个死人托梦的故事,即要岔开和误导案犯的思维定势,通过语言策略和语言陷阱,让案犯顾此失彼,信以为真,自破谎言,不得不交待投毒的罪行。

察言观色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破案方法,于今并没有过时。古人破案限于条件困难很多,但是官吏的聪明才智却得到了充分的发挥。我们今天科技发达,侦破手段先进高端,但是科技不能取代缜密思维,电脑很难代替人脑,在任何时候勿忘实事求是,证据优先,特别是要有爱民的情怀,将执法为民,司法公正的理念放在首位,由此,任何疑难案件总会水落石出,必然使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得到提高。

2017年6月19日

作者单位:惠华律师事务所

(编辑 席锋宇 张博 孙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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