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人分手后,男子努力挽回感情……故事如果这样发展,应该是段励志的爱情。但鹰潭有名男子,为引起女方关注以挽回感情,竟把两人之前拍的不适合公开的亲密合照发布到了网上。

4月21日上午8时许,刘某到鹰潭市月湖公安分局四青派出所报案,称其前男友杨某未经许可在网上擅自发布亲密合照。经了解,今年3月,刘某向杨某提出分手,不死心的杨某随即强行占用了刘某的QQ并修改密码,在QQ空间发布了几张两人恋爱时的亲密合照。刘某发现后要求杨某删除,直到前几日杨某才将照片彻底删除。期间刘某很多朋友看见了照片,对她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得知刘某报警后,迫于压力,当天上午10时许,杨某主动到四青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对侵犯前女友隐私的行为供认不讳。4月21日,违法嫌疑人杨某因侵犯他人隐私被警方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

公民的个人隐私不得侵犯。任何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处罚。在处理感情问题时,不要感情用事,采取过激的行为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要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以免酿成大错,追悔莫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来源/ 月湖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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