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熊志

据媒体报道,9月1日,浙江温州龙港市正式施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建缴住房公积金制度,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连续缴存6个月后,可享受15万~5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可基本覆盖农民购建房的资金缺口。

众所周知,公积金主要是面向城镇居民,《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明确提到,“促进城镇住房建设”,农村地区并没有住房公积金制度。所以当地的这一探索,很快引发了广泛关注。

现在全国楼市下行,为了给楼市托底,鼓励农民进城购房,不少地区都推出了涉及公积金的一些利好政策。所以,龙港市探索给农民缴公积金,并且利率低到只有2.7%~3.2%,也让不少人疑问,此举是不是为了刺激楼市?

客观来说,让农民也能用上公积金贷款,以低息贷款来购房建房,对地方楼市多少会起到提振的效果。但就当地的实践看,似乎并不只是刺激楼市如此简单,而是有着农村宅基地改革的明确目标。

城镇地区的公积金制度,是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农村地区没有公积金一说,农村居民基本都是“散户”。而按照龙港市的政策,它面向的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且针对没有宅基地的“无房户”,采取政府补助配缴的举措,地区财政保障兜底的色彩很明确。

值得一提的是,当地第一批试点参与人数并不多,首批报名的只有50名农民,这完全可以理解。毕竟,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设立的公积金制度,现在只是有个初步雏形。

比如有的农民按月缴纳公积金,但最后没钱购建房,根本用不上,怎么办?或者到时候需要使用时,有各种限制,政策有各种变化,怎么办?

农民有着类似的顾虑都很正常。如果交了钱用不上,或者最后受惠的对象,不是无房户,而主要是那些本来就有钱购建房的农民,那也有些偏离试点的初衷。

不过,公积金和社保一样,作为一种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只有缴纳的人数够多,缴存的资金池子足够大,它的资金互利、互助、互济功能,才能发挥到最大。

按照龙港方面的说法,接下来推广到13个试点社区,覆盖人数可以达到23868人。当然覆盖人数是一回事,有多少人愿意参与缴纳,又是另外一回事。所以,这一探索能否起到范围很大的保障作用,现在还存在疑问。当然好处是,地方的财政负担不会太高。

其实龙港市迈出农村公积金试点,本身有它的特殊性在。

一方面,当地本身是“大部制、扁平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县级市,50万人口中,一半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具备试点的条件。

另一方面,当地的房价不低,新房单价甚至高达1.5万元左右,通过公积金制度来帮助农民减轻购建房负担,的确可以起到改善居住的效果。

这些因素的存在,也意味着,类似农村地区的公积金探索,短期内其实很难大范围推广。

不过有一点要警惕,现在地方楼市下行压力大,为了刺激购房,各地纷纷探索一些针对农民进城购房的花招,比如“买房送工作”等等。在托底冲动下,不排除一些地方跟风,将好经念歪,打着宅基地改革的旗号探索农村公积金,忽悠农民买房,当楼市的韭菜。

所以,对于当地的探索,且行且看,如果试点的经验有推广的可行性,那也是为提升农村住房质量探路。但还是那句话,涉及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改革,兹事体大,无论如何都不能将农民当成韭菜,当成改革的牺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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