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乐清市下辖执法部门“制案”欺压诬告文盲农民,工商卫生部门渎职

  事件起因:2012年2月起,全国掀起整改松香脱鸭毛事件,《松香;虽然是分为工业和食用,但是食用松香国内是1989年中国研制,1990才正式运营生产。但是用松香脱鸭毛是在改革开放时就在民间广泛使用》所以在松香脱鸭毛事件发生后,仍有多数人并不知道食用松香,更不用说去区分了。而工业和食用的区别最大只是铅含量。

  2012年4月,乐清工商局和公安大肆到各个乡镇市场抓捕用松香脱鸭毛的农民,并处以行政拘留。此前,工商和卫生部门并未进行任何宣传和整改通知,只是委托当地市场管理者贴出一张告示,而从事此项工作的农民大多是文盲和法盲,有的只有小学一年的学历,基本是文革时的大龄人了,试问如何看懂一张大学生写的告示?而且大部分人都是并不知道松香还有分别的,根本不认识什么是食用松香。在没有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在告示贴出5天后,工商局和公安就联合抓人,并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关一个月。顺带一提的是;“松香事件出现后,国家下达的是以整改为主的政策,因为此前并未有相关法律对此做出规定,而且这是属于历史惯性问题。全国各地由工商和卫生部门联合整治,到相关生产地点向农民讲解食用和工业松香的区别,并协助其从正规渠道购买食用松香,有的直接由相关部门购买分发到农民手中。而唯独乐清市的做法特别。”

  2012年5月,被抓农民被得以保释。但是令人担心的是,在一个月的监禁中,公安部门在审讯时威胁和恐吓农民承认自己是在知道自己用的是工业松香,知道工业松香是有毒的,如果不承认就让笼子里的人打他,还威胁说不让他出去,而大部分人都是文盲和法盲,被吓的只好承认。如果让人真的去问他们,工业松香到底有什么毒,怎么毒,他们根本不知道,因为他们自己都是吃用松香脱毛后的鸭子。而且在检察院的起诉证据中只有对松香的检验报告,只能证明松香铅含量超标,并没有加工后鸭子的检验报告。因为他们根本拿不出来,加工后的鸭子根本不存在什么铅含量超标。如果说这能对人造成伤害,那么中石化和中石油也有罪了,他们的油哪个铅不超标,而汽车尾气难道不对人有害?为什么他们没事?茅台掺塑化剂,专家说每天喝半斤都没事。塑化剂没毒?共产党不抓?难道每天吃一只鸭子就能死人?改革开放那么多年,有被鸭子吃死的?

  2012年12月24日,公安又一次拘捕作业人员。检察院起诉相关农民制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我不知道起诉人员是怎么想出这个罪名的,他说制造有毒有害食品:但是在起诉证据中并没有对加工后的鸭子的检验报告,只有松香的检验报告。难道杀鸭子的人成造松香的了?而且在起诉人宣读时,反复提到当事人是在知道工业松香有毒的情况下使用,而且是在相关部门通知的情况下。前面我就提到,相关部门并未通知,只是弄了张大学论文级别的告示去让一群一年级的人看,如果有罪,那工商局长和卫生局局长就是共犯,他们把应该用于通知和宣传的时间去西小姐和喝花酒去了。为什么其他地方都能通知到位,唯独乐清不能?让人能想到是,相关部门在故意制造犯罪,因为没有文化的农民是最好剥削和收后门的人。在共产党的庞大压力下,农民像无头苍蝇到处送人情。

  2013年1月4日,此案正式开庭,采用了简易程序,让人想笑的是,你不想简易还不行,因为有80多人,一次要10几人一起审,而审理的时候有好多农民听不懂审判员说的普通话,审讯过程还会出现土话章节。基本是上面在读,下面只能点头,因为你摇头就要被大声训斥。光读完到结束已经5点多了。并没有当庭宣判。而在晚上更发生令人发指的事:由于审讯结束已经5.00了 ,相关领导下班了。而此案所谓的从犯《在杀鸡店里杀鸡的农民工》需要相关领导签字才可以回家。工作人员最后把本地人员放了,而外来务工人员则被集中关在了法院的地下室,而当天的白天气温在2--6°晚上可想而知了。我想知道共产党所谓的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其挂嘴边的人道主义上哪里去?外国人在中国,党所给的是人道。而对自己的公民党留下的难道是畜生道??

  2013年1月9日 乐清市人民法院对涉及人员:店主判处1年有期,农民工6个月的有期,7000和3000的罚款。这样的判决难以让人服气,乐清市为了评所谓的先进市镇,竟不顾80个家庭的生活和安危,故意制作大案和提高虚假破案率,实在让人不齿。大多涉案农民都是为一个或者多个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如此判决,让80甚至更多的家庭失去了主要经济来源,对于社会和个人都是一个无法容忍的事。从事此行业大多为困难家庭和底层农民,本来就不可观,如果这样都被判有罪,那么乐清市的卫生,工商,市府都有严重的渎职罪,他们要为这80个家庭负责。

  我想上级领导能重视这个问题,做出公正的决定,我向相关上级市领导的邮箱发了请求信,但是良久没有音信,故而求组广大的媒体和强大的网友,谢谢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