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 钟延成律师团队:

第一、净身出户的含义,净身出户,是指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

第二、实际中使得对方“净身出户”是否具有理论上的可能性?

答案是肯定的,在我们国家《婚姻法》当中,“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如果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行为,是有有可能判对方净身出户的!但是,要注意的是: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未转移财产一方要举出证据证明对方隐匿了财产,隐匿了多少,如果举不出证据,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第三、在我国很难出现净身出户的原因:

(1)我国法律上并未建立明确的“净身出户”的法律制度。根据我们国家现行的法律,我们国家实行的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共有制度,离婚是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即使离婚中的男女一方存有婚姻法上面的法定过错,我们国家采用的是“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所以男女一方出现法定过错,并不会导致“净身出户”情形的出现;

(2)现行法律并不承认忠诚协议当中的“净身出户”的条款效力。现行的司法实践的基本态度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订立如果一方发生婚外情、实施家庭暴力、赌博等行为,离婚时放弃财产的协议,不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夫妻财产约定情形。离婚时无过错的夫妻一方以夫妻财产约定为由主张据此分割夫妻财产的,不予支持,但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综合考虑当事人过错情况等因素,对无过错的夫妻一方酌情予以照顾,以平衡双方利益。

(3)法院谨慎使用可能导致“净身出户”的法律条款。婚姻法当中可能导致净身出户的条款““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条款,在司法实践当中,即使出现了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情形,法院往往也只会四六开或者三七开,基本不会出现净身出户的情形。

律师提醒:每一个当事人,在遭遇婚姻变故时,都应当理性地考虑自己的离婚诉求,找一个比较靠谱、专业的婚姻律师,制定合理的方案,使得自己的合理诉求利益最大化!切莫贪大求全,容易导致比较失望的结果的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