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们采访和了解的情况来看,未婚同居现象目前在我国已经普遍存在,且呈快速上升趋势,尤其在大中城市,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宽容和认可。新一代年轻人把同居当作一种“时尚”。有资料显示,在苏南地区外来的打工女工中,40%有婚前性行为或未婚同居经历,在广州外来打工女工中,60%有婚前性行为或未婚同居经历。我国的法律中,对未婚同居也是既不提倡也不反对,既不保护也不惩罚,既不赞扬也不否定。虽然这样,有关专家还是指出要慎重对待同居,特别是一些女性。因为同居对于男性和女性的影响是很不相同的。美国有研究表明,曾与女人同居的男人中只有1/3的人后来和那个女人结了婚.也就是说,2/3的同居关系没有走向婚姻。最终没能结婚的那2/3的女性情况如何呢?曾和一位男子同居的经历像年轮一样刻在自己心里和身上,很难很快地走出并摆脱它带来的影响,一切得重新开始并十分艰难。
当我们在采访未婚同居的人们时,虽然他们的神情有些尴尬,但以这种方式生活的他们都有各自不同的理由。有人说,虽然人们有选择生活方式的自由,但在同居现象的背后隐藏着对感情的迷惑和不信任,是否缺少一份直面婚姻的勇气呢?有专家认为,这种相对自由状态中有不负责任的因素存在,现代年轻人由于社会的竞争压力而感到浮躁和迷茫而不愿付出,未婚同居的状态使人更多地去设想自己而不是两个人的未来,这实际上更让他们对婚姻缺乏信心而造成认识上的误区,以为婚姻仅仅是索要而增加对婚姻的期望值。对于一个法制化社会来说,婚姻生活中的财产划分和拥有孩子的权利是有法律规定的,这些婚姻中的事情在未婚同居的人群中也会遇到,一旦分道扬镳时的痛苦会比离婚更少吗?可能只是少一道手续而已吧。“因为中国是个有着几千年文明的古国及未婚同居后又分手对双方特别是女方的伤害,所以从总的趋势看,人们对未婚同居还是反对多于赞同。针对越来越多的未婚“同居族”,有人甚至呼吁立法规范。”有社会学家在谈到这一问题时却有另一番见解,“应该说,同居还是有一些好处的。因为同居的过程本身就是男女双方互相了解、磨合的过程,慢慢地两个人都能感觉到和他(她)在一起会不会幸福。一旦分手,同居的人比结婚的人付出代价小得多,‘结婚’这个词的含义远不只两个人生活在一起那么简单,一旦离婚在社会舆论、经济、感情上付出很大。而同居者他们不必为经济、感情上付出太大,因为许多年轻人之所以选择分手,也意味着对他们的将来并不乐观。这里有一点应该注意,同居者付出的代价主要是在社会舆论方面,尤其是女性要背负比男性更多的社会压力。一般人们会指责她丧失童贞,但这其实没有道理,因为她(他)要同居是他们的生活方式,童贞也并不只针对女性才有,男性同样也有,社会不该用双重标准评价同一件事情。”
“未婚同居还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性犯罪的发生。随着社会的日益开放、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和性知识的更加普及,未婚同居的危害还会进一步降低。”专家指出,“现在的人们对未婚同居现象似乎有些司空见惯,人们或赞同或反对的同时其实都在思考:怎样才能让因相爱走到一起的两个人能永远共有这份美好而不忍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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