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玉树州,丈夫青某发现妻子尕某出轨男子代某后,在其家中对2人实施殴打、言语威胁,后要求代某支付10万并把尕某带走。代某总共支付10万元给青某后,青某与尕某协议离婚,并让代某过来将尕某带走。

代某在支付10万元之前,与青某签具了一份协议,主要内容是“代某与尕某的行为,导致青某家庭破裂,代某愿意赔偿10万元青某,主要是用于抚养青某与尕某所育孩子的抚养费及青某的精神损失费”。

代某报警后,青某主动投案自首、认罪认罚、并将非法所得10万元全部退还代某。目前,青某因敲诈勒索罪,已被起诉。(来源:中国检察网)

妻子出轨,丈夫向情人索要10万元并要求其将妻子带走,丈夫被起诉

以案说法:

发现妻子出轨,丈夫生气是必然的。但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做出过激行为,不然会由被侵权方一下子就变成侵权方。尽管青某已经很小心的要求代某签下协议书,并要求对方捺上了手印,以免代某事后不承认。但青某还是触犯了刑法。这是为何呢?

首先,这份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以胁迫或其他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视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其次,在这份协议无效的情况下,青某就没有法律依据向代某索要10万元了。但青某仍然使用恐吓、威胁等手段,向代某索要10万元。那么青某的行为,在法律上来讲,就属于以非法占为目的,而实施敲诈勒索10万元的行为,故符合敲诈勒索罪的主要构成要件。

最后,代某已支付了10万,即代表青某系敲诈勒索既遂,虽然案发后,青某已退还10万元,但敲诈勒索罪是行为犯,即只要实施了敲诈勒索行为,就应当追责。但事后退回非法所得,一般可酌情从轻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两年内实施敲诈勒索3次或敲诈勒索2000元以上数额较大的,就可以入刑,即追究刑事责任,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或拘役。而敲诈勒索3万-10万元以上数额巨大的,则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再往上的处罚是,敲诈勒索30万-50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将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最高可处无期徒刑。

具体到本案中,青某敲诈代某10万元,已属数额巨大的,正常来说,处有期徒刑3-10年,但青某全数退赃、自首、认罪认罚,且事出有因,是可以从轻处罚的。但无论如何从轻,有期徒刑的处罚是无论如何也逃脱不了的。这就是青某不懂法和冲动的惩罚。

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婚姻家庭是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应当忠实,这也是义务。如果在婚内出轨是必须要付出代价的,作为过错方不仅要少分财产,还要支付对方精神损害赔偿金。也就是说,如果青某不向代某索要这10万元,用法律的方式维权,不仅能避免身陷囹圄,还能获得合法的经济赔偿。可最后,青某因一时冲动,而赔了夫人又折兵,令人唏嘘!

来源: 以身说法

编辑:陈冰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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