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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1月11日讯(通讯员 付磊 张靓婧 记者 万凌云) 仅因几张照片,丈夫竟动了杀心,并大肆宣扬要杀妻。“她不要脸,三番两次背叛我,我没想真的去杀她,只是想用这种手段把她留在我身边……”但在审判席上,李全却是声泪俱下。

11日,记者从扬中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办理的一起故意杀人案已在扬中市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李全为泄私愤,随身携带管制刀具,意图杀害他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构成故意杀人罪,最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李全夫妇是山东人,因李全经常酒后动手殴打妻子,导致夫妻关系一直不睦。两人来到扬中务工后,妻子柳玲就以需要加班为由在公司申请了职工宿舍,李全则一个人租房居住。

2021年8月3日晚,李全来到妻子宿舍,无意中发现妻子手机上存有与一男子的数张亲密照片。虽妻子辩解称该男子是同事兼老乡,因帮其搬宿舍才合拍了几张照片,李全仍然认定妻子有了外遇。当即他对妻子实施殴打,并使用管制刀具逼迫、威胁其打电话喊“情人”到场,并要求妻子辞职搬出宿舍与自己同住。

柳玲被逼无奈,只得答应辞职并搬到李全居住的出租屋。为防止其反悔,李全还逼迫柳玲拍下裸体视频作为要挟。

数日后,柳玲趁着李全外出,收拾随身行李搬离。因妻子避而不见,李全一直联系不上她,感觉夫妻感情已无法挽回,就情绪低落终日酗酒。期间,一怒之下还将妻子的裸体视频发至老家亲戚群内。随后,李全将管制刀具绑在大腿上,多方寻找柳玲及其“情人”下落,并多次通过微信向多人表达要杀害妻子及其“情人”。好在由他人报警而案发。

承办检察官在此提醒:婚姻需要夫妻双方相互信任、相互包容、共同经营。生命、自由比爱恨情仇更重要,面对矛盾纷争应保持理性克制,切莫采取极端手段解决。同时,遭遇家庭暴力时,也无需忍耐,及时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