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都美竹实锤吴亦凡涉嫌强奸罪后,上海女孩小艺近日又连多文和视频文字,控告湖南电视台天天向上栏目主持人钱枫,涉嫌两年前强奸自己。娱乐圈里又爆出了一个大瓜。

小艺事件告诉我们,当我们不幸遇上坏人,事后如何采取有利证据?

吴亦凡事件中,无论是小G娜,还是都美竹,的的确确第一次都是被吴亦凡强奸。可小G娜实锤惨败,都美竹实锤受阻。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缺乏证据了。

强奸罪是重大刑事犯罪,认定很严格,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进入,二是违背妇女意志。同时还要有一条明晰的证据链,缺一环都不行。强奸罪认定自证无用,必须得要证据辅助。如小艺爆料说,钱枫在警察面前承认自己强奸了她,执法记录仪都录下了。可最后上海警方仍然以“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存在强奸犯罪事实”,不予立案。

小艺事件告诉我们,当我们不幸遇上坏人,事后如何采取有利证据?

那么,当我们女孩们遇到像吴亦凡和钱枫之流时,事后应当采取哪些有利证据呢?第一是不要洗澡,不能把身体上和身体内的犯罪分子DNA洗掉,这是最有利的证据。其二是不要洗衣裤,尤其是内衣内裤,其三是不要破坏事发现场,其四是保存好相关视频音频和聊天等记录,其五是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要汲取阿里女员工周某的教训,一天三次被两个大男人侵犯,结果醒过来后洗了澡,退了房,连内裤都被偷走,最终也是没有证据表明有强奸犯罪事实发生。

小艺事件告诉我们,当我们不幸遇上坏人,事后如何采取有利证据?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生活中,多一个防狼心眼,懂一点防狼常识,学一点惩狼法律知识,还是大有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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