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请:每当看到这个问题时,我的心里特别纠结,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破一门婚。”我不是感情专家,也不是和事老,无法解读家家那本的难念的经。

假如你们还没有决定分手时,我奉劝你们,是不是多考虑以下几点:(1)自己的责任;(2)双方父母的感受;(3)有孩子的是否考虑一下对孩子的伤害程度;(4)多想一想对方的好处、优点,(5)是对方犯了不可饶恕的缺点和错误吗?(6)检查一下自己哪里做的对错、是否要求过高、太任性,在现实生活中,夫妻两人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磕磕碰碰,这也是常有的事情,用不着动不动就提离婚二字,男的不要盛气凌人,女的也不要得理不让人。人们常说:“天上下雨地下流。小两口吵架哪有隔夜仇啊?”只要不是原则的事情,得过就且过啦。

如果是性格上的原因、或者是男方经常实施家暴,女的好吃懒做,彻夜不归、游手好闲,不孝敬老人,不料理家务。而且是屡教不改。到了非要分手的地步。那么,好过则过,不好过,和平分手。但是,千万要记住孩子是无辜的,不能对孩子造成任何伤害。

有一句话说的非常好:“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能与相爱的人结成伉俪那是上辈子修来的缘分啊!小伙伴们珍惜吧!

夫妻过不下去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