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这样的人随处可见,我有一个年长的邻居,好像就是赫然在列。

他出生在六十年代初,在世的话,也是六十来岁的人了。他八岁丧父,是母亲含辛茹苦拉扯着长大,从小到大过的是苦日子,按人们的说法,就是活着没吃过一顿像样的饭。

生产队那会,正值青春年少的他早早辍学,成为人民公社的社员。在劳动上,还说得过去,起码不是偷奸耍滑的那种。只是有个毛病,把不住口,满嘴跑火车,嘴臭且骚。

他喜欢扎女人堆,但每次十之八九被女人骂出来。他说是闹笑话,其实是“荤段子”,从不避讳,有的掩口而笑,有的骂不绝口。但不是每次都这么幸运,有次他造次了“楞头青”的媳妇,恰巧被楞头青逮个正着,指着他鼻子骂:“你他妈的再给我说一次!”

他不以为然地回道:“不就闹着玩吗?值得这么大呼小叫!”

楞头青可不是吃素的,一把揪住衣领提起来,“砰啪”左右两巴掌,然后重重将他摔在地上,又是一阵拳打脚踢;好在众人合力拉开,不然就被楞头青“报销了”。

挨了这顿重揍,按理说以后应该有所收敛,谁知这主好了伤疤忘了痛,不几天旧病复发。不过再不是楞先生的媳妇,而去招惹那些不怎么恼的女人了。

有人也曾好心劝过他:“你年龄不小了,说话不走脑,还想讨个媳妇不?”

他却拧着脑袋说:“一人吃饱全家不害饿,要那些没用的干嘛!”

眼看三十五岁了,同龄人全有了老婆孩子;很快四十多岁了,他依旧打着光棍。

在他五十五岁那年,月老终于向他青睐了一次,在好心人的搓合下,他“嫁到”外村当起了王寡妇的三任。王寡妇是过来人,不看别的,就看上他吃苦耐劳,还有瓦工的手艺;因此在外人看来,也是一个不错的搭配。

然而好景不长,他们的婚姻持续了不到一年便走到了尽头。王寡妇一气之下把他撵出了家门,并且对人列举了他的三大“罪状”:臭嘴头子,疼人吃,缺心眼!

经过这番折腾,他似乎有所改变,但磨磨叨叨叨的也不受人待见;又过了两年,他喝下大瓶的农药,终于闭上了他那惹是生非的嘴巴。

你们觉得(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话咋样。有没有亲身感受体验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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