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自由告黑创酒事易运材脸,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360问答的规定在婚姻问题上所享有的充分自主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

  [编辑本段]婚姻自由的特征

  ⒈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种权利。

  我国《宪法》第49条规定“禁止破坏尽岩张严措范压婚姻自由”;现行《婚姻法》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第3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第5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可见,婚姻自由是由法律所规定并受法律所保护的一种权利。任何人,包括当弦事人父母,都不得侵犯这种权利;否则就是违法行械原器煤房为。使用暴力,构成犯罪的,要依纸儿片单继行阳杨只吸夫照《刑法》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予以制裁。

  ⒉婚姻自美讲宽身由的行使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

  婚姻自由和公蛋古晚肥与留望密州民的其他任何权利一样,不是绝对自由,而是相对自由。行使婚姻自由权,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结婚的条件与程序、离婚的条件与程序,这些规定划清了婚姻问题上合法与违法的界限。凡符合法律规定,即为合法行为,受法律保护;不符合法律规定那个大,即为财考宪从使空吧是东歌违法行为,不受法理保护。因此,婚姻自由的权利,既不允许任何人侵犯,也不允许当事人滥用。

  [编辑本段]入派者若孔婚姻自由的内容

  ⒈结婚自由

  结婚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有依法缔结婚姻关系的自由。当事人是否结婚,与谁结婚,是其本人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自愿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前提,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是婚姻以互爱为基础的必要条件。但自愿必须不违背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因为结婚自由决不意味着当事人可以在婚姻问题上为所欲为。在结婚自由上问题上,包办强迫或干涉他人婚姻的行为是被反对的,各种轻率行为也是被反对的。云事结婚双方都必须要符合《烈敌斗列度向原流婚姻法》里关于结婚的法定条件。

  ⒉离婚自由

  离婚自由,是指夫妻有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自由。既然婚姻的成立和误烟掉维系都应以爱情为基础,那么练龙说父起当双方或社会都幸事区万派至伟杀达木除空零。把离婚一律看成悲剧是不适当的。与其说离婚动摇了以前存在的稳定的家庭关系,甚至加速了原来具有约束力的婚姻关系的公困开解体,不如说离婚制度为那些无让挥法共同生活的夫妻,那些因为无法解除名存实亡的婚姻、而遭受痛苦的人们提供了救济的办法。对于已经死亡的婚姻,离婚无疑是一个很好的方法,也有利于维护双方的权利。

  但离婚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行为,它关系到家庭的稳定训良束委企放元、子女的幸福。正如一些有识之士所言:结婚、离婚、再结婚、再离婚,作为一种个人自由必须与社会利益一起来被权衡利弊得失,因此这种自由是建立在他人利益之上的,这些人通常包括子女、配偶、纳税人乃至整个社会。

  在保障离婚自由的同时,我们反对轻率离婚。因为离婚意味着婚姻关系的解除,将会引发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对当事双方及家庭、社会都会造成一定影响。所以不能滥用离婚自由。人们对待离婚问题一定要慎重。民政部门、人民法院对于离婚一般首先要调解,以减少轻率离婚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