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人最可怕的失态,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地窄人稠之处,那么多双眼睛,那么多个大脑替你记着这件事,你想忘也忘不掉,装作忘了,也会有人“不经意”地提醒你。这样的恐怖残酷的事,就出现在说起来很文化很优雅的《诗经》里。

《诗经》中最凄怆的一幕,为了爱情你是否也同样不顾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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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看字面,就能理解个大致,那女的在大街上,扯住那男的衣袖,苦苦哀求:别烦我啊,不要就这样把我丢掉啊。诗里没说那男的反应,估计脸色好不到哪里去,否则那女的也不用这么可怜,这么狼狈。

女人的爱情犹如男人的事业,过于执著,就是一种不能容于世人的野心,大家都是这样平凡地活着,凭什么你期盼并要去制造生命里的奇迹?对于能搞成功的人,大家只能服气,比如跟着男人私奔了的女人,固然也是道德破产者,但人们心里,未尝不佩服她能让一个男人为她舍家抛业的本事。这世上的事,都是成者王侯败者贼的。

《诗经》中最凄怆的一幕,为了爱情你是否也同样不顾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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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失恋者,就没有“成功”做保护,人们就没有顾忌了。所以,不幸失恋的人,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秘密,而这个在大马路上失态的女人,她无遮无拦地暴露在天光下。朱熹解释这首诗时,说“淫妇为人所弃……”轻描淡写的口气,隐隐有落井下石的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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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的朋友宋淇说,当初在去温州之前,张爱玲的感情已经幻灭了,却非要去那一场,是想有个了断。那了断,是张爱玲给自己的,像她这样活得真切的人,是不可以以一个优美但不明不白的手势,打发掉一段感情的,她哭过了,求过了,表达过了,也爽过了,没有未尽之意了,这也是一种不“雾数”。

或者,换一种说法,不失态,不尽兴,失态一把,未尝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