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谢娜张杰并未跳单

法院裁定:谢娜张杰并未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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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谢娜张杰并未跳单

原告雅銮公司声称,思和中心拥有包括争议房屋在内的多套房产。思和中心与雅銮公司达成了非独家委托代理销售协议,同时,思和中心还与其他房产销售或经纪公司达成了类似的合作协议。

2019年6月,雅銮公司的客户经理霍某安排并陪同张某、谢某及其母亲等人两次看房。意向买家表达了购买意愿,但表示没有在上海购房的资格,因此考虑以公司名义购房。霍某告知他们可以注册公司后再购买,但后来意向客户表示不再购买。

随后,雅銮公司得知意向买家通过太平戴维斯公司以“重庆眉开眼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名义签订了网签合同。雅銮公司认为,太平戴维斯公司与眉开眼笑公司在签订居间协议后的6个月内的客户信息保护期内,思和中心未注意到保护期即向太平戴维斯公司支付了酬金,构成了“跳单”。

法院审理后认为,在没有相应协议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无法确认雅銮公司与谢某之间仅凭带看房就建立了中介合同关系,更无法确认谢某事先或事后知道会承担带看房后另行委托其他中介的法律后果。因此,谢某与思和中心之间不存在“跳单”共谋行为。最终,法院裁定驳回了上海雅銮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据媒体报道,此前曾有中介在网上发文指责张杰谢娜夫妇购买豪宅时“跳单”。对此,谢娜张杰方发律师声明,否认跳单等为不实信息,并称中介偷拍并发布个人隐私等行为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转自: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