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己的亲身经历简单回答这个问题。我曾出版两部长篇小说,一部20万字,以国企改制,职工下岗阵痛时期发生的故事为线索;一部43万字,是知青回城后在社会上走着不同的人生路。正规出版社自费出版。出版费两部作品合计六万多元。在各网络平台出售。迄今为止,一分回头钱都没有进账。在文学创作上,如果是个无名小卒,爱好文学,也只能是满足自己爱好,经济条件可以的话,可以自费出版。想挣点外快,或者指版税,稿酬生活,那只有死路一条。不说别的,我以两部作品的成果,申请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资格都不够。专家不认可,你的东西不是文学作品。看作者的名字就把你书扔到角落里。所以,爱好只是爱好。即使写出千年孤独,也没有人买你的账。我还在写,不写不会干别的事。写出来自我欣赏,自我陶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