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这事在古代其实也挺普遍的。

清末,湖南桃川一带的风俗称“ 此风桃州尤甚, 其母亦为女计消遣, 访他家之女年貌相若者, 使其女结为内交相处以切磋针甫其间, 即无他虑, 而有用之年华已消磨于不觉。”若是仅看此句,即使普通的未婚女性间结拜的风俗,然而该县志接下来又言道:“况有因此而含垢包羞者, 是巫宜族规中增此一条, 以救其弊。”

此处“含垢包羞”,即是包括性行为在内的结拜姐妹之间的亲密行为,从而断定此风俗反映的是一种同性恋现象。

古代有没有被记录下来的女同性恋?

除了桃川一带,湖南道县也有类似风俗。《道县志》记载:“清末至民国时期, 农村未婚女子有结拜姊妹的习俗。多为富家闺女, 豆蔻年华, 情窦初开, 因不满旧式包办婚姻, 又不敢自由恋爱, 对异性存畏惧心理, 遂同性相恋, 结为姊妹( 俗称‘结客’) 常同屋同居, 早晚相伴, 俨如夫妻, 甚至相约不嫁。”《道县志》为1994年道县志地方编纂委员会出版的,其中已经将女子结拜为“结客”的行为称之为同性恋。

此外,清末在湖南江永县等农村还流传着一种女书文化,是一种江永妇女间专用的汉语方言表音文字。女书除了是妇女们聚集在一起唱和、学习的工具,更是当地一种独特现象——“行客”,之间相互交流的媒介。“行客”意为经常行走的客人,是对当地结拜姊妹的称呼。行客之间唱和答情的作品成为“行客歌”,是女书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古代有没有被记录下来的女同性恋?

一篇名为《面前狗叫有客来》的女书作品中有这样两句:“只是他家不修心, 八月十五来求亲。他家求亲求得忙, 拆散一对好鸳鸯”、“我去求神求得准, 保起他家尽死完。大大细细都死了, 让我二人行得长。”可见此段对话的两位“行客”之间的额关系早已超出普通结拜姊妹,从“拆散一对好鸳鸯”、“让我二人行地长”均可看出,二人之间属于“恋爱”的关系。而为了长相厮守去诅咒新郎,更是看出“行客”间的真情实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