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案一审开庭】“最高人民法院”公众号13日消息,7月13日,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原银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蔡鄂生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至2021年,被告人蔡鄂生利用担任原银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融资贷款、业务承揽、职务提任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9亿余元。2018年至2021年,蔡鄂生利用曾任原银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的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股权转让、融资贷款、工作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亿余元。2010年至2013年,蔡鄂生在担任原银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期间,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在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蔡鄂生的刑事责任。(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