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代海燕 梁毅娟

6900公里的碧水占珠三角河道总里程约20%,高达70.73%的森林覆盖率居粤港澳大湾区之首,我国首个国家自然保护区鼎湖山享“北回归线上的绿洲”美誉,首个国家湿地公园孕育出“小鸟新天堂”,绿地公园星罗棋布,湖光山色交相辉映……作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国家森林城市,广东肇庆是粤港澳大湾区西部生态屏障,青山绿水绘染城市发展底色的背后,有着“检察蓝”不遗余力的倾心守护。

近年来,肇庆检察机关坚持用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立足检察职能全面深度融入肇庆“山湖城江林泉峡”系统保护,推动跨部门、跨地域、多元化治理协作,持续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保护格局。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378人,开展星湖水质整治、古树名木保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水土保持等专项监督7项,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00件,督促恢复被毁损的耕地、林地、湿地、草原约2066亩,清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12265吨,督促修复养护1867株古树名木,关停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养殖场等11家,诉请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2.14亿余元。

多部门跨地域协同让生态治理更有力

近日,在第52个世界环境日到来前,星湖、绥江、燕都等3个湿地检察公益保护基地揭牌,肇庆市两级检察院分别与林业部门、星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等单位联签建立了湿地检察公益保护协作机制,将通过线索移送、业务协作、宣教联动和交流培训,共同保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这是肇庆市检察院聚焦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继实行“河湖长+检察长”依法治水模式后,推动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协同履职的又一重要举措。肇庆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冯亮表示,生态环境保护绝非一家之事,肇庆检察机关致力与职能部门建立健全生态治理协作机制,以“我管”促“都管”,推动实现依法行政、保护公共利益、加强检察监督的有机融合。

在这样的理念下,肇庆检察机关推动构建生态保护协同治理格局可谓动作频频。今年3月,市检察院与市政协建立公益保护协同协商监督工作机制,创新公益保护“政协+检察”模式,形成政协协商、民主监督与检察法律监督同向发力,其工作重点之一就是着眼于绿美肇庆建设开展湿地保护等专项监督。此前,市检察院还与市民政局出台《关于加强与社会组织协作配合推进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办法》,着重在调查核实、专家联络、支持起诉等方面提供协作支持,协助社会组织提升参与生态环境治理权能。

除跨部门协作外,肇庆检察机关还积极探索跨地域生态保护协作。穿城而过的西江“黄金水道”是肇庆的母亲河,也是广州都市圈的重要水源地。早在2018年,肇庆市检察院牵头云浮、梧州、贵港三市检察院共同签署《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框架协议》,成为广东首个省级生态公益诉讼协作,并建立固体废物破坏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统一办案尺度和重大个案协助机制,推动粤桂两地生态治理相融互补。在建立西江干流省市层面生态治理机制的基础上,全市各基层检察院与邻近兄弟院建立贺江、绥江、新兴江等支流生态公益诉讼治理协作子协议,形成上游协同、支流协调的污染防治格局。合作开展以来,四地检察机关摸排线索4586条,立案2855件,封开与广西苍梧检察院督促两地行政机关整改贺江沿岸垃圾倾倒问题,广宁、怀集与清远连山检察院合力督促行政机关整治绥江河道水浮莲、漂浮垃圾泛滥问题,累计打捞漂浮物1.3万吨、清理河面25平方公里。

创新机制修复赔偿让生态保护更有“价”

今年植树节前,封开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林业局、司法局等单位,组织30余名涉环境资源犯罪社区矫正对象、相对不起诉人员在贺江流域生态司法修复与法治教育基地种下火力楠、红花荷等树苗700余株。活动利用公益诉讼追缴的生态损害赔偿金,探索开展异地补植复绿促进生态总体平衡,以“生态修复+法治宣教”的体验方式,让曾经的违法者变成贺江流域生态保护的共建者。“检察机关守护公共利益,惩治犯罪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强化保护生态认同感、让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修复才是办案的终极归宿和核心价值。”封开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苏国用如是说。

肇庆检察机关坚持打击刑事犯罪与生态损失赔偿、生态修复并重,探索推广建立原态修复、代偿修复、替代性修复、异地修复等制度,通过补植复绿、土地复垦、增殖放流、缴纳生态损害赔偿金等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以环境修复体现办案效果。2020年,肇庆市检察院与环境资源、住建、农林水利等部门联签全省首个协同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至今已促成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6件,落实赔偿金额545万余元;提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0件,判决支持赔偿金额4259万余元,促成全省首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协议司法确认案并入选生态环境部、省高级法院典型案例。

对于案件事实清楚、标的额较小、涉案人自愿赔偿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肇庆检察机关在确保程序公开和受损公益得到修复弥补的前提下,稳步探索诉前和解、诉前赔偿机制,以最小的司法资源获得最佳的社会治理效果。高要区检察院在办理某五金制品公司污染环境案中,促使该公司主动支付生态损害赔偿金,经听证会后作出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决定,避免企业因案关停,实现了生态环境保护与企业健康发展两不误。

此外,肇庆检察机关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与恢复性司法理念深度融合,通过合规整改引导犯罪嫌疑人主动修复生态环境,对环境修复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端州区检察院对某企业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启动企业合规改革,对涉案占用地块的复绿和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被非法占用的农用地恢复原有功能,经过第三方监督评估小组评估,涉案企业达到合规整改的要求。

科技赋能、公众参与让生态治理更有“智”

星湖位于肇庆城区中央,水域面积677公顷,生物资源丰富。2019年,肇庆检察机关针对星湖水质不时受污染现象,成立两级院专案组开展星湖水质整治专项监督,督促职能部门整治水源受污染、污水乱排、活水被截等问题,协调修建加压水塔1座、铺设覆盖700多亩长达1590米的雨污管网,助推星湖景区成功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近年来,肇庆检察机关持续开展星湖水质整治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及“回头看”,发现破坏星湖水质案件线索并立案办理33件。

今年以来,在星湖国家湿地公园,不时会看到有检察人员利用无人机高空3D建模技术采集生态环境数据。这是肇庆检察机关常态化巡查监督星湖生态环境的创新性手段,目前已实现对9.6平方公里星湖重点水域的全覆盖3D建模,建立了包含水域、岩石、湖堤、树林在内的检察数据库。肇庆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介绍,针对破坏星湖水质行为屡禁不止、湿地范围大、行政监管难等问题,用科技手段赋能检察监督调查核实实质化,有助于准确查明行政机关是否整改到位,也为后续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提供充分有力的证据支持。

数字赋能生态检察不止于此。肇庆市检察院近日成立生态环境检察办公室和数字检察办公室,这与正在建设的肇庆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将形成“三位一体”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平台。其借助大数据增强各环节机制之间的关联性、耦合性,提升一体化办案质效,将生态检察制度效能转化为绿色发展治理效能。同时,依托信息化、智能化,上线运行公益“随手拍”举报平台、“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提升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意识。

为进一步增强公众保护生态环境的行动自觉,肇庆检察机关还注重同步推进检察办案与普法宣传,通过在户外播放生态检察微视频、在邮政信息平台发送普法信息、在南国书香节开展专场宣传等方式,线上线下全方位向群众介绍生态检察职能。在当前开展的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活动中,肇庆检察机关还组织了全民走进湿地、募集“益心为公”志愿者、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电台宣传、生态公益诉讼检察宣传片展播等一系列活动,营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治理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