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递的清晰信号是,依法治理网暴,通过更精准更有力的治理措施,提醒相关人员莫以身试法,莫铤而走险

惩治网暴,司法亮剑。6月9日,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消息,为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起草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终于!支持!大家群策群力!”消息一出,网友纷纷表达赞赏之意。当下,网暴造成的严重后果、制造的悲剧受到人们极大关注,可以说“天下苦网暴久矣”。提高违法成本,形成震慑效应,实现更显著的治理效果,这是民众的期待。

如今,三部门起草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顺应了民心关切,也展现了依法治理网暴的决心。征求意见稿最让人关注的,显然是“依法严惩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根据不同情况来“问罪”,比如以诽谤罪、侮辱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定罪处罚。其中,如果将网络暴力延伸至线下,对被网暴者及其亲友实施拦截辱骂、滋事恐吓、毁坏财物等滋扰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会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见稿提到了从重处罚的情况。比如,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实施的;组织“水军”“打手”实施的;编造“涉性”话题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具有相关情形之一,就应当从重处罚。还包括由网络服务提供者发起、组织的网暴,也将受到从重处理,这释放了精准治理、标本兼治的信号。

治理网暴难以一蹴而就,也不可能一劳永逸,但应努力寻求有力有效的治理手段。三部门就惩治网暴向社会征求意见,传递的清晰信号是:依法治理网暴,通过更精准更有力的治理措施,提醒相关人员莫以身试法,莫铤而走险。治理网暴,有办法、有法律,更有法治底气。

应该看到,一些人习惯于躲在键盘后狂欢,习惯于带着面具行走于网上,他们天真认为“按键伤人”能躲避惩罚,故而有恃无恐。实际上,现有法律并不是拿网暴者没办法,让网暴者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这是舆论的呼声,也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

网暴与法治社会不兼容,除“暴”安良正当时。要根治网暴,除了精准狙击网暴行为,还要提升网暴成本,以及消除它们孳生的温床。整治网络戾气,既包括对网暴本身的整治,也要改变让网暴存在的网络环境。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秦川

编辑 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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