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用好“心”的钥匙 守护涉诉少年成长路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罗 莹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罗 莹

不健康心理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不良的家庭环境影响着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抓住心理这把钥匙,挽救罪错或问题少年,是山东法院少审法官挽救与教育涉案未成年人的重要切入点,我们从一个个试点开始,不断探索完善,逐步建立了心理辅导全方位、心理干预全覆盖、心理介入全流程的涉少案件心理干预机制。

从试点探索到制度建设,心理干预更加规范。2018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山东心理协会,出台《少年法庭特聘心理专家工作办法》,对涉少案件中如何开展心理干预及心理专家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规范,制定了工作流程和工作规则,并组建了全省法院特聘心理专家队伍,全省涉少案件心理干预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从案件审判到庭后帮扶,心理干预更加深入。全省法官充分发挥心理干预功能,将心理干预融入案件审判全流程:一是通过心理干预保障庭审秩序。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干预,排解其紧张情绪,消除其抵触心理,保证庭审顺利进行。二是通过心理评估确保裁判结果。在刑事案件中,通过心理评估判断未成年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作为对其准确量刑特别是能否判处缓刑提供科学参考依据;在家事案件中,将对未成年子女心理状况的评估,作为判断子女抚养权的参照。三是在判决书后附心理专家寄语,结合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主、客观原因,使用关爱的语言提出改过途径,促使其真诚悔罪;对家事案件的当事人提出合理化处理家庭矛盾的专业建议,以充分化解矛盾。四是根据心理评估报告,准确把握未成年被告人的不健康心理及违法犯罪原因,为判后进行有针对性的社区矫正和社会帮教提供客观依据,使其提升信心回归正途。

从志愿个人到心理团队,心理干预更加专业。“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是少年司法领域近年来一直倡导的理念,如何提高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干预的专业性?山东法院做了如下探索:一是加强涉少法官的心理专业培训。2012年和2013年,山东高院组织了两次全省少审法官心理沟通实务技能培训班,并组织参加国家心理咨询师资格考试。目前,全省有200余名少审法官,约50%的少审法官考取了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二是设置专门的心理咨询室并聘用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团队。从最初开展试点的单个心理咨询师的志愿服务,逐渐发展为专业心理咨询师队伍,并采用与高校心理专业教师开展课题合作的方式,对心理矫正和干预进行研究和调研。三是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专业心理机构和社工组织,专业水准和服务范围等进一步提升。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国家兴旺和民族复兴。山东法院将始终保持对少年审判的热情和敬畏,努力做好每一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保护未成年人,我们永远在路上。